說明:一、本校因校舍改建旨揭設備已無使用需求,為充分發揮公產效益,將撥予需求單位供公務使用。二、本案財物放置於本校,如欲瞭解財物現況,歡迎蒞校現場查看,後續領取及搬運等事宜,由需求機關學校自行辦理及負擔相關費用。並請配合本校拆除工程時程,於113年6月20日前完成財物搬運作業。三、貴機關學校如有使用需求,請於本(113)年5月20日前先以電話聯絡本案承辦人(若無需求者免回復),俾憑辦理物品移撥作業。
說明:
一、本校因校舍改建旨揭設備已無使用需求,為充分發揮公產效益,將撥予需求單位供公務使用。
二、本案財物放置於本校,如欲瞭解財物現況,歡迎蒞校現場查看,後續領取及搬運等事宜,由需求機關學校自行辦理及負擔相關費用。並請配合本校拆除工程時程,於113年6月20日前完成財物搬運作業。
三、貴機關學校如有使用需求,請於本(113)年5月20日前先以電話聯絡本案承辦人(若無需求者免回復),俾憑辦理物品移撥作業。